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
一、选派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生:留学期限为24-48个月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
(3)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2、选派专业
(1)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农学、工程学、医学、师范、艺术等领域;
(3)博士研究生:不限。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8.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1) 学院推荐: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并于2025年12月4日(周四)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50091@imnu.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赛罕校区田楼706室)。
①附件1:《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学生)
②附件3:推荐名单(需由主要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推荐信(需由主要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④综合评价材料(需由主要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示:综合评价材料应包含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并于文末注明推荐项目。
(2)网上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校内材料的同时,请于2025年12月5日-7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请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提示: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个人材料提交:申请人请于12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50091@imnu.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赛罕校区田楼706室)。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后下载)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网报阶段不予显示,需打印后填写)
③ 上传至信息平台的其他材料
④附件2:《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
⑤申报匈方院校语言要求的截图
提示:电子版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顺序排列,材料④、⑤置于最后。
2.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15日14时前(匈牙利时间)登录匈方网上申报系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2)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方录取人员,由受理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2.所有留学候选人将于2026年7月开始陆续收到匈方反馈,若收到录取信息,请尽快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五、派出
1.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当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2.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84
六、联系方式
1.国际交流合作处 闫昱辰
联系电话:17824946988
电子邮箱:20250091@imnu.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73
电子邮箱:ouyafei9@csc.edu.cn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