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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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1-02-02]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1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21]45号)、《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1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内教外函〔202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者认真阅读文件,并按文件要求于31日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各国家招生简章,严格按照人选条件遴选报名学生,需为报名学生撰写推荐信并注明推荐顺序,学院推荐信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网上上传材料扫描需要清晰、完整、正规。不能出现材料模糊,上下颠倒等情况,为保持材料一致,请申请者统一将材料扫描成PDF,同一类型材料请务必扫描成一个文件。因网上报名材料直接由教育厅审核,我处无法查看,请申请者一定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如因不按要求上传材料而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3.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本学院及教务处公章,研究生阶段需加盖本学院及研究生院公章。学习计划需加盖本学院公章。

4.申请人需填写《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附件3),加盖学院及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5.申请人需填写《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附件4),承诺除不可抗力外,录取后不得放弃。《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需申请人签名,推荐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6.因报名时间紧张,请有意向报名者按照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要求于31日前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前注册(http://apply.csc.edu.cn),填写基本信息,按项目简章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佐证材料(盖好章),并于321700前将网上填报提交的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附件3)、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附件4)、学院推荐意见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盛乐校区行政楼218室),逾期将不予受理。316日前将装订成册的对外联系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盛乐校区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_office@imnu.edu.cn

7.本科生在籍证明需要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在籍证明需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8.各项目简章及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在项目检索中按国别检索查看,请报名者仔细阅读,因未仔细阅读报名材料而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9.本年度我校分配名额共3名候选人+2名替补候选人。待学校考察全部申请人员,择优录取3名候选人及2名替补候选人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初审。

附件1关于遴选2021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2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1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3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

附件4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

附件5各国别项目简章

联系人:邢进

联系电话:137970737940471-7383792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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