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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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04-09]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西部项目”将于5月1日-5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请有意报名者于5月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提前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和《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0)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佐证材料(盖好章)。因需要时间履行校内审批手续,请报名者于5月11日17:00前将网上填报提交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附件1)以及《关于**同志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方面的鉴定》(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in_office@imn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学院+报名国别+留学身份。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盛乐校区行政楼218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项目选派办法,严格按照选派办法遴选报名人员,需为报名人员撰写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各单位为推荐人选分别出具《关于**同志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方面的鉴定》,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该鉴定须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网上上传材料扫描需要清晰、完整、正规。不能出现材料模糊,上下颠倒等情况,为保持材料一致,请申请者统一将材料扫描成PDF,同一类型材料请务必扫描成一个文件。因网上报名材料直接由教育厅审核,我处无法查看,请申请者一定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如因不按要求上传材料而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4.申请人需填写《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附件1),加盖学院及人事处公章。

5.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6.项目选派办法及应提交材料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请报名者仔细阅读,因未仔细阅读报名材料而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1: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

联系人:包杉丹

联系电话:1874817165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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