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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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5-05-1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我校现开展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4.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选拔和管理

()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派出及管理

各推荐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被录取人员按时派出。原则上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得放弃资格。

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门)最多可推荐一名候选人,于51917:00前将《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210051@imnu.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赛罕校区田家炳楼706室)。

 附件 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docx

联系人:包杉丹,联系电话:0471-439200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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