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工作,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
4、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英语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俄语专业四级以上或蒙古语掌握熟练优先
5、我校本科及硕士应届毕业生,且需在毕业年份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往年归国志愿者,具有汉语国际教育、外语、中文、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者优先;
7、持有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认定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和有中华才艺特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