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准确掌握自治区2017年度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关数据,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对2017年度我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2017年度聘请外籍、港澳台教师情况。
2.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的类别和数量。
3.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团组。
4.2017年度来华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人员统计。
5.2017年度在校国际学生情况统计。
6.2017年度学生教育交流情况统计。
7.本年度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总结与2018年工作计划。
相关表格请在校园网主页通知中或教育交流与合作处网页通知中下载。
二、填报要求:
1.2017年度聘请外籍、港澳台教师情况。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聘请外籍、港澳台教师统计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2017年度本单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的类别和数量进行统计。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各类留学人员出国与回国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团组。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17年度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的国(境)外人员统计。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度接待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人员统计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17年度在校国际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5)。请如实填写各类奖学金项目或自费在本单位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等学历类别的学生信息,以及包括自费学习语言、参加培训等在校国际学生、班主任、专业导师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6.2017年度学生教育交流情况表(附件6)。请如实填写本单位学生到国(境)外高校交换培养、攻读学位、实习实践、参加暑期夏令营项目,以及到国内高校交换培养的学生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年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总结以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送,包括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办学、师资培训、联合培养、双向留学)和合作机制建设(人文交流、国际平台、国际学术会议、教育援助)等方面的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度未开展过任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学院可以不报送工作总结。
8.请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填报有关数据。并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通知附件1-6以及本单位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EXCEL电子表格发同时报送。
联系人:石艳冬
电话: 4392006
地址:赛罕校区田楼826
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