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第一条 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高等学校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国立教育学院)合作开展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一)国外合作方
国立教育学院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科研院于一体,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的一个主要学院,也是新加坡唯一的师资培训学院。该学院与国内多家机构及著名高校开展合作,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及经验。
(二)选拔范围
本项目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省区选拔。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
(三)学习安排
2017年课程内容主要围绕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开展,同时包含大学综合管理相关内容,将分三期分别组班。
学习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留学人员将有机会听取有关高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观摩实习。
第二条 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二)留学专业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
(三)留学国别:新加坡
(四)选派规模:共3期,每期派出不超过36人
第三条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为有关高等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目前正在从事人事管理、教务教学、科研管理或高校国际化的现岗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三)申请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第五条 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地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选派计划及申请时间可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安排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其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二)申请受理方式
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三)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第六条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8月公布。
第七条 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
(二)派出时间为2018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协议书公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具体派出事宜。
第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辉、李晔
联系电话:010-66093550、66093967
传真:010-66093966
E-mail:jhwang@csc.edu.cn、yl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第九条 申请及选派程序
参见“选派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