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各国中文学习者的需要和海外教学机构对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现启动2027年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岗位涉及27国,拟招募1066名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7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的往届志愿者;
2.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志愿在海外开展国际中文教育教学和相关活动,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掌握中文、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中文教学实践能力;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报名时应具有普通话水平证书或已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对应成绩),原则上赴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地区的志愿者英语应至少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其他岗位志愿者英语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原则上年龄在21至50周岁之间(赴任前应满21周岁);
6.鼓励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国际中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或中华才艺特长、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踊跃报名。
7.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还须满足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业务模块进入;已注册过的用户请用原有账号和密码登录;
2.报名者在线填写中、英文《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点击提交后,在线生成PDF文件并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到服务平台;
3.完成《申请表》在服务平台上传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请报名者打印并本人签字;
4.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提交学校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所在学院推荐信(需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
(2)学院需为申请人出具品德学风证明(需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
(3)申请人签字后的中、英文《申请表》原件;
(4)申请人签字后的中文《审核表》原件;
(5)已获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需出具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的在读证明,在读研究生须出具加盖学院及研究生院公章的《在校研究生证明》,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10)系统中填写的其他信息的证明材料。
除学院推荐信、品德学风证明材料外,其余材料,一式三份。
5.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择优向语合中心推荐;
6.语合中心综合评审后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候选人)。请报名者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报名指导
1.持续关注平台上的审核状态,如遇驳回,请尽快根据提示理由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2.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尤其是手机号、邮箱和地址,一旦填错,将无法收到选拔考试通知。
3.报名完成后,请通过管理平台关注项目进展,及时查收注册邮箱的相关通知,保持手机通畅。
4.建议报名者报考前全面了解目的国国情和岗位要求,在与家人充分沟通、理性评估基础上,自愿参与项目。
(四)提交时间
根据岗位要求的赴任时间和签证进度,不同国别志愿者岗位分批截止报名。国别批次详见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第一批岗位填报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岗位填报须在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第三批岗位填报须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将全部报名材料提交至赛罕校区田家炳楼7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50091@imnu.edu.cn(命名方式:姓名+所在学院+国别),视为岗位填报完成。
四、选拔
经语合中心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候选人将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第一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6年11月初举行,第二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6年12月初举行,第三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7年4月举行,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培训
语合中心将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并结合外方意见,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需要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语合中心将根据候选人选拔考试和培训考核结果及外方确认的最终岗位数量,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及留任
志愿者派出时间由各岗位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如外方提出需求,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申请留任,原则上同一国家任期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单位与志愿者签署《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任期且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其他
1.除因赴任国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或重大疫情、志愿者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健康出现无法赴任的情况等客观原因外,原则上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应遵守项目流程,按计划派出。
2.项目可能因目的国相关政策、任教机构岗位变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发生调整,最终派出以实际情况为准。
联系人:闫昱辰,20250091@imnu.edu.cn